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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习期、试用期、见习期的区别,请看这里

2025-08-15


一、什么是实习期

所谓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实习期是指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在正式工作前,为熟悉工作环境、积累实践经验而在企事业进行的阶段性工作学习阶段,常见于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过渡时期。一般实习期会根据各个院校的教学任务和安排放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开展实习工作。 

二、什么是试用期

所谓试用,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初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向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劳动法保护。其核心目的是让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录用条件,同时也让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身的职业期望。

特别提醒: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三、什么是见习期

就业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正式上岗前设置的一段熟悉业务、锻炼能力的考察期限,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目前以北京为例,就业见习身份类别涉及到: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及技工院校毕业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

3.具有本市户籍的16至24岁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无业或务农劳动力。

见习时长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单位需要为参加见习岗位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然见习期限最长为12个月,见习的最终目的也是通过见习的形式促进就业,但表现优秀人员也可以提前转签劳动合同,同时在针对应届毕业生参与就业见习,也会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哦!!!

实习期一般依据学校的实习管理规定以及实习协议等,其法律关系主要受民事法律调整;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都有明确规定;见习期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比如教育部门等相关规定。

敲重点:试用期针对的是所有已经毕业的人员,即使工作多年,换一家新公司依然会有试用期。

最后,希望小伙伴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把握住每个机遇,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关键词:北京融德 人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