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应满足那些条件?
2017/09/05 09:36
【摘要】: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在京津冀或者户口所在地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并注销中国户口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农业户口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